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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使用河南省公共气象服务平台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5-08-20


  关于使用河南省公共气象服务平台的通知

  各省辖市气象局、各直属单位、各直管县(市)气象局:

  河南省公共气象服务平台(http://172.18.152.115:8080/public/mainpage.action)现已通过验收,欢迎广大职工使用并提宝贵意见。普通用户无需登录即可查看“气象信息共享”、“信息监测与预警”和“产品库”等内容。如需对本单位产品入库采集,请及时联系河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技术保障科,开通市级管理员账号。

  由气象服务中心开发的“气象博士”app现已上线,苹果版请在苹果商店下载,安卓版请扫二维码:

  欢迎关注由气象服务中心主办的河南省气象局官方微信“河南气象”,请扫二维码:

  欢迎关注气象服务中心的官方微博:腾讯微博号为“河南气象”、新浪微博号为“河南气象”。

  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开发的“掌上农业气象”APP也已完成,请在附件中下载应用。

  注:各省辖市局要通知到所辖县(市)局,8月25日之前省辖市局业务科、省直管县将本地使用情况进行汇总,上报减灾处。

  相关意见反馈,请与气象服务中心技术保障科联系人联系。

  联系人:郭学峰0371-65923583,13333717612

  王 婉0371-65923583,13526443739

  河南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

  2015年8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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